一、建立有安全保障的干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库房设施,存放干部档案一律使用铁制柜。
二、应设阅档和管档人员办公室,档案库房,阅档室、办公室、计算机室尽可能分开,查阅档案要有监督制度,防止丢失泄密。
三、管档部门根据规定和要求,选配档案兼(专)职管理人员,要明确档案管理人员专管。
四、严禁在库房和阅档室内吸烟,和存放食物和易燃易爆物品,要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和适当的温湿度。
五、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档案或泄露档案内容;严禁携带干部档案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
六、严禁任何人私存他人档案材料,对私自保存、拒不交出,或者利用私存的档案进行整人,应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七、干部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转移和销毁档案材料,需要销毁的材料,必须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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