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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乡镇合管办要有专(兼)职人员4-6人,其中主任1名,由各乡镇卫生院院长或分管院长兼任;
副主任1名,负责合管办日常工作;总帐会计1名,负责财务管理;出纳会计1名,负责记现金日记账、
银行日记账、统计分析等工作;审核1人,负责报销审核、村级报销点管理;报销员2-3人,负责具体
补偿工作。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要有专(兼)职人员3-6人,分管院长(主任、所长)负责日常工作;
总帐会计负责帐务管理、统计和分析等工作;报销员1-4人,负责具体补偿工作。县乡都要有固定的
办公场所,其中各乡镇不低于80平方米,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不低于30平方米;要有结报大厅、资料
室;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主任室、接待室。县乡都要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和细则、基本用药目
录及价格、就诊报销程序及范围、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公布上墙。
2、要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和时机,对县乡合管队伍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建设一
支能胜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合管队伍。
3、参合群众10000元以下的费用报销材料齐全,审核严格,当场兑付;100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
材料齐全,按规定时间上报。
4、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各乡镇合管办要指派专人负责审核报销行为。审核人员要逐笔审查报销行为
,在每张报销结报单上签字,有违规报销(主要是药品、违规收费)的要坚决扣除。审核人员每月要
定期、不定期走访农户,了解报销的真实性。
5、每月进行一次报销公示,乡镇公示报销在50元以上的(包括县外、县、乡镇),县级公示报销在10
0元以上的。公示要保留底稿,建立档案资料。
6、严格执行县合管办印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与核算办法》,帐务处理符合要求,会计基
础工作规范,及时清理往来明细,禁止借用合管办账户,禁止挪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周转金。
7、在为参合农民办理报销手续时,因错误输入打出结报单的,由操作员本人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