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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卫生系统集中整治“三乱”百日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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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卫生局文件

 

东卫发[2008]84

                                                                                                        

 

关知于印发《卫生系统集中整治“三乱”百日
活动实施细则》的通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卫生院:

现将《卫生系统集中整治“三乱”百日活动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卫生系统集中整治“三乱”百日活动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软环境建设,优化卫生系统的法制环境、政务环境和社会环境,从根本上解决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三乱”行为,根据县委《关于2008年度软环境建设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集中整治,有效地根治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服务环境,推进卫生系统软环境及行风建设进程,促进卫生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整治活动时间与对象

()时间:本次活动自200868日开始,至2008831日结束。

()集中整治对象: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集中整治范围

()时间范围:主要清理整顿200511日以来各医疗卫生单位“三乱”及财务管理等问题。

()集中整治内容:

1、本单位的收费项目是否经物价部门批准,有无巧立名目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行为。

2、已明文规定取消的收费(罚款)项目是否执行到位,有无违规继续执行行为。

3、执收、执罚程序是否合法,有无违规执法行为。

4、是否正确履行职责,有无把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给其它机构或部门,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行为。

5、是否正确使用权力,有无化公权为私权、滥用职权向服务对象乱推销、乱摊派、收取赞助费等行为。

6、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有无“坐收坐支”行为;是否执行财经纪律,有无私设“小金库”行为。

7、是否执行银行账户管理规定,有无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并未经人民银行批准和备案而开设银行账户行为。

8、是否有违反规定乱发、滥发奖金、补助、福利等行为。

9、是否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有无利用公款请客送礼行为,有无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和发放“处方费”、“开单费”等违规违纪行为。

10、经济处罚是否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无乱罚款行为;收费、罚款是否严格执行标准规定的最低限,有无超标准行为。

四、实施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整改提高四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68日—12)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通过会议等多种形式,将清理整顿“三乱”行为、规范财务管理活动的精神,传达到每个干部职工,努力营造优化政务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推进集中整治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

()自查自纠阶段(612日—30)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集中整治活动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具体实际,认真查找2005年以来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自查自纠。

1、积极组织自查。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照集中整治的内容,认真查找本单位在收费、罚款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勇于揭短、敢于揭丑,只有查得深、查得透,整改才能彻底。要站在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从大局出发,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2、认真落实整改。各医疗卫生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凡存在集中整治内容所列10个问题的,一律予以纠正;凡违规收取的费用、罚款及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违规开支,一律由局纪委和局审计办联合开具的《东海县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上缴国库;继续保留的收费(罚款)项目要按最低限执行。

3、准确填写报表。自查结束后要填写《收费(罚款)情况统计表》、《银行账户统计表》、《“小金库”登记表》;整改结束后要填写《保留收费(罚款)项目登记表》、《保留使用银行账户登记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报表要求,准确填写,2008630日前及时将报表上报局审计办。

()督促检查阶段(71日—815)

为了保证集中整治活动的质量,确保整治活动达到预期效果,由局纪委牵头,会同审计、人秘等科室,对各单位的清理整顿情况进行复查。按照“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对自查自纠阶段能够自查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违纪问题纠正到位、违纪款清缴到位的单位,不再实行责任追究。对活动开展好,领导重视程度高,做到“四个到位”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认识不足、措施不力、整改不彻底、纠正不到位的单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对损害投资发展软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继续顶风违规违纪的,加重处理。

()整改提高阶段(816日—31)

一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整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以及继续保留的收费项目,都要在单位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卫生系统整治“三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审计办,举报电话为0518-87775820,举报信箱为DYCPHY@163.COM。二要落实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根据这次清理整顿暴露出来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三要加大督查力度,实行跟踪监督。对继续顶风违纪存在“三乱”的单位,要公开曝光,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责任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清理整顿“三乱”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是优化政务环境、打造服务品牌的重要举措,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抓实抓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中时间开展清理整顿“三乱”行为及严肃财经纪律活动,是转变作风、改进行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投资软环境进一步优化的重要举措,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开展,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2、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安排部署,召开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宣传贯彻,要找准本单位在收费(罚款)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取得实效。使本单位存在的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主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大局观念得到进一步深化,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3、强化督查,明确责任。要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抓正反两方面典型,特别是对开展此项活动搞应付、走过场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清理整顿过程中仍然存在的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问题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附件:1、《收费(罚款)情况统计表》

      2、《银行账户统计表》

      3、《“小金库”登记表》

      4、《保留收费(罚款)项目登记表》

      5、《保留使用银行账户登记表》

      6、卫生系统整治“三乱”百日活动领导小组 

 

附件6

 

卫生系统整治“三乱”百日活动领导小组

 

  长:黄海平

副组长:李  伟

韩俊阁

汤  宁

陆学亲

 

韩继国

李其柏

  员:陈士健

 

顾惠珍

孙凤勋

穆传林

李常华

刁杨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审计办,李伟、韩俊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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