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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卫生局文件
东卫发[2008]5号
关于调整预防接种周期等免疫规划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所:
我县自七十年代起开展计划免疫工作以来,在全县卫生防疫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儿童基础免疫接种率大大提高,计免相关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计划免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预防接种周期一直以月接种为主。随着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的创建达标,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全面实施,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多等诸多因素,月接种已不能满足当前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和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计划免疫工作的管理,避免接种对象过于集中,保证预防接种工作质量,提高接种及时率及工作效率,根据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决定对我县的预防接种周期由按月接种调整为按旬接种。现就预防接种周期及免疫规划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1月开始,终止执行我县原来的预防接种周期月接种,统一执行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旬接种周期。
二、全县所有计免门诊开设周期由月门诊调整为旬门诊,即由原来的每月7、8号调整为现在的每月7、8、17、18、27、28号共六天,每个接种单位每旬门诊至少保证2天的预防接种服务。
三、如遇春节等重大特殊节日,可作适当调整,减少一次旬接种。
四、加强信息网络硬件建设,保障网络24小时畅通。各单位硬件配备必须满足:计算机CPU主频>1500MHz;内存≥256M
;上网方式:ADSL或光纤;有能自动杀毒的软件;1台针式打印机(打印预防接种证),五个条件要同时具备。
五、各单位必须有专职熟悉电脑及计划免疫业务的人员管理预防接种信息系统。
六、自2008年1月起,预防接种的报表及儿童接种的信息均要上传至市级及国家级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平台。
七、加强一类疫苗尤其是新生儿乙肝疫苗的使用和管理。各接种单位统一使用《省、市、县、乡各级疫苗进出库帐册》,加强疫苗的建帐和使用管理,要做到帐目清楚、记录内容全面。如详细做好生物制品的名称、生产单位、疫苗批号、效期、使用和库存数量的记录。
八、自2008年1月起,所有新生儿接种单位停止使用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四联单,全部使用江苏省统一的二联单,盖上本单位公章后,将“报送新生儿居住所在地的接种单位存根”联交新生儿家长,同时告知凭此联到预防接种门诊建卡及接种第二、三针乙肝疫苗;凭“接生单位或首针接种单位的存根”联到县疾控中心领取疫苗。
九、我局将于近期对以上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把督查结果纳入今年的考核目标。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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