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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办是卫生局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主要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履行下列内部审计职责:
(一)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
(二)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
(三)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审计;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
(五)受有关部门委托,对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离任的主要领导要实行离任审计;
(六)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评审;
(七)重大经营决策的可行性、合理性、效益性评审;
(八)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情况审计;
(九)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审计;
(十)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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