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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在卫生局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指导)下,负责系统内纪检、监察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保证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系统内规章、纪律的贯彻实施,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各项卫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保护纪检监察对象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和权利。
三、负责检查系统内单位和个人贯彻实施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四、负责调查处理纪检、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卫生系统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对纪检监察对象提出处理建议或做出处分决定。
五、负责受理对纪检监察对象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信访并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对纪检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认真、正确履行职责和勤政廉政的宣传和教育。
七、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行风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八、完成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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